本文中諸多內容有引述:崇德學院期刊、一貫道研究第六期、一貫道各式
表文之研究/賴美君
壹、何謂三表五愿?
在一貫道的信仰與禮儀中,「三表五愿」具體而微地呈現了其信仰的核心主題與修持特色:天命(天恩)與願立(願行)。
「表文」則為明師或弟子向無皇上帝老母申悃佈誠、伏願祈求而呈奏的表章。這種向無皇上帝老母上奏的章表,除了本文所討論的「表文」之外,還有所謂「愿文」,並稱為「三表五愿」
一、三表:
「三表」中的「求道表文」與「超拔表文」,代表著透過上帝皇母的浩蕩天恩無量慈悲所賦予的「天命」,令在世眾生、氣天神祇、及冥界眾生等「三曹」皆得「普渡」;透過求道、超拔儀式的舉行,「求道表文」、「超拔表文」的焚燒敬呈,有幸能「求道」與獲得「超拔」的眾生,皆能「超生了死」、超氣入理,不再墮入六道輪迴之中。而結緣儀式的舉行,「結緣表文」的焚燒敬呈,則是三曹眾生直達理天、「超生了死」的徵驗明證。
1.
求道表文:生者或氣天神靈求道表文,係陽表。
2.
超拔表文:亡者求道表文,係陰表。
3.
結緣表文:亡者百日後結緣用表。
二、五愿:
愿文:求道明理後,由衷發心立願,向上天表白效法聖賢仙佛之精神,具表以呈,此種奏文稱為愿文。(立願是一時間,了願是一輩子。)
1.
法會愿文:重聖輕凡、財法雙施。
法會六條願:1.重聖輕凡、2.財法雙施、3.清口茹素
4.捨身辦道、5.開設佛堂、6.開荒下種
2.
清口愿文:清口茹素。
3.
壇主(副壇主) 愿文:壇主(清口茹素)、副壇主(未清口者) 之天職愿。
培德班畢班立副壇主願。
4.
講師、講員、辦事人員愿文:
講師天職愿:講師培訓班考核通過者,提拔為講師。
講員天職愿:至善班畢班。
辦事人員天職愿:新民班畢班。
「重視講師更重視壇主」使人才適才適所,皆有了願機會
5.
懺悔愿文:開齋懺悔。懺悔班。
貳、三表五愿說明
一、三表:
(一) 求道表文:
求道表文又稱「龍天表」,是在辦理「三曹普渡」時,將新求道人填寫入道,以表達給上天老母、聖神仙佛的奏章。在求道儀式中,於「跪讀申請」之後,便是「表文呈奏」,由傳道師恭誦其內容,然後焚表於三官大帝案前,而完成了新求道人「天榜掛號,地府抽丁」的大事。
求道表文又稱「龍天表」。此「龍天表」的名稱,在一貫道的辦道禮節中,是由「上執禮」陳述詞中說明「這張表文叫做龍天表…」但「龍天表」三字的意涵或來由,目前仍未見有相關資料可清楚說明。
求道表文中的「引恩、保恩、頂恩」的聖號更改沿革,請詳見崇德學院期刊,一貫道研究第六期,一貫道各式表文之研究/賴美君,內有詳盡敘述。
在祖師、師尊張天然、師母孫慧明前人輩們「大引保」的典範、精神的澆灌指引下,我們每一位力求真修實煉的「小引保」們,都在學修講辦行的學習歷程中,努力去學習與歷練、感悟與體踐那份「引、保、頂」的真誠用心、堅信深悟、不爭不辯、犧牲奉獻與無怨無悔。
民國 77 年一貫道總會成立之後,改為「欽加頂恩 」。
在表文上
為空白,填寫時填入師尊張天然師母孫慧明名號 。
求道的條件:求道是皇 、祖師、明師引保的無量慈悲所成全,其關係的是求道人百年後是否能回理天、超生了死,而不僅僅是勸人為善、修道信教而已,因此在渡人求道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1.祖上有德,前世有修;身家清白,品性端正。}
2.引保師引渡、佛前當願;為表示求道之誠心,隨喜功德費行善做功德。}
3.無信不渡,切莫勉強}
求道表文代表著天命的殊勝,因此,求道表文的填寫必須謹慎、正確無誤,如有臨時決定不求道或不慎誤寫求道表文時,依實際情況,衍生以下表文。
※撤銷表文:表文已焚,但臨時決定不求道。
※更正引保師姓名表文:因道親不明誤寫引保師或引保師姓名寫錯字。
※更正求道人姓名表文:求道人姓名書寫錯誤。
※變更姓名表文:身分證姓名更換。
其格式參考表文範例,如無適當表文,參考相對應格式書寫。
求道表文書寫注意事項(以下是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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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地址—依該國行政區域劃分,如: 臺北市○○區○○路(街)○○號臺灣省○○縣(市) ○○鄉(市、區、鎮)○○路(街)○○號。 地址的第一個字低四格與左邊佛堂的佛字同高。六都的地址不用冠台灣省。表文若有印台灣省要圈掉。樓層寫實際樓層,一樓也要寫。佛堂加蓋依實際樓層寫。 ◎地址寫好,再寫佛堂壇名,例如:「○德壇」、家庭佛堂「○氏」、「崇德佛院」、「崇慧佛院」 ◎如到外地(國外)臨時辦道,地址:寫辦道時的住址 佛堂名「○○壇臨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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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師尊:張天然 師母:孫慧明 引保師— ◎同一人於同一場次,可引亦可保,在表文之引保下各寫一次即可,惟同一求道人之引保師,性別須相同,同為乾道或坤道。 ◎引保師姓名不冠乾坤,二個姓名之間用空格或加「•」。 ◎若引保師人名過多,一張表文無法全寫時,可再用另一張表文填寫,惟引保師與求道人需在同一張表文。 ◎三等親內,長輩可以當晚輩引保師;反之,晚輩不宜當長輩引保師。 ◎道親渡化親戚求道,如對是否適合引保師,請示辦道點傳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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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三人或三人以上寫「眾生等」, 一至二人則寫求道人姓名,不用冠乾、坤、童、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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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每一位求道人姓名之右上角各冠以乾、坤、童、女之字。字要小一號,16歲(含)以上稱乾、坤,15 歲以下稱童、女。 ◎求道人姓名高度,應低於師尊師母之姓。求道人姓名及引保師姓名以道場慣例不冠夫姓。(身分證如有冠夫姓,請與求道人婉轉溝通說明道場慣例,複姓(郭李)與冠夫姓不同。如:因為上天是看我們最原本的名字,所以道場有一個小小的慣例,表文上的名字會以您出生時的本名來填寫。) ◎填寫功德費:將功德費金額依高低順序分類,相同金額再依乾坤童女排序,金額高的先寫,若相同金額再依乾坤童女順序寫,若表文已寫好,後來的求道人功德費金額更高依序寫在後面。 ◎功德費寫法:幣別+金額+單位+整。 ◎若求道人名過多時,一張表文無法全寫時,可再用另一張表文填寫。(求道人與引保師必須寫在同一張表文。不能引保師寫在第一張表文,求道人寫在第二張表文。) ◎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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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最後寫「愚兒」二字,寫於師尊正上方,師尊師母並排書寫,其中心線對齊「率眾等俯伏百叩」此行 |
表文書寫錯字時,在該字左上角 3/4 處打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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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年:以當地之國曆為主,國內寫民國年,歐美寫西元年。 歲次:農曆正月初一日為交換日 月:一律用農曆如逢閏月加「閏」 日:若逢一至十日應加「初」字, 時辰:開始獻供時辰。 子(23~01) 丑(01~03) 寅(03~05) 卯(05~07) 如逢時辰交替,約十五分鐘內寫下一個時辰,或請示辦道點傳師,確定再書寫。 易寫錯字:戌、戍、戌(橫戌、點戍、戊中空) 巳、已、己(巳滿、已半、己全開) |
1.求道表文注意事項:
求道表文代表著天命的殊勝,因此,求道表文的填寫必須謹慎、正確無誤,才不至於耽誤了眾生的末後大事。茲將填寫求道表文時,應注意事項詳述如下:
※表文折法:依表文紙張大小,分六折與八折,切記折線不可在文字上。
※一律用毛筆正楷書寫,字體力求清晰,錯字在該字左上角 3/4 處打圈,
※日期與時辰:
年:以當地之國曆為主,國內寫民國年,歐美寫西元年,可按當地年度寫法。
歲次與民國之對照:
民國:一一四(乙巳)、一一五(丙午),以此類推。
年數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〇,不寫「零」。
例:民國一一五年,西元二〇二六年。
民國的「民」字低四格與左邊佛堂的「佛」字同高
歲次:天干與地支組合,如:癸巳、甲午、乙未,以此類推。
天干: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地支: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注意:民國年交換為國曆元月一日,歲次交換為農曆正月初一日
例如:民國 115 年 02 月 16 日 歲次乙巳十二月廿九日
民國 115 年 02 月 17 日 歲次丙午正月初一日
月日:一律用農曆,如逢閏月加「閏」字,若逢一至十日應加「初」字,二十日可寫廿日,三十日可寫卅日。
時辰:開始獻供時辰,子(23~01)、丑(01~03)
寅(03~05)、卯(05~07)、辰(07~09)、巳(09~11)、午(11~13)
未(13~15)、申(15~17)、酉(17~19)、戌(19~21)、亥(21~23)
如逢時辰交替,約十五分鐘內寫下一個時辰,
或請示辦道點傳師,確定再書寫。
易寫錯字:戌、戍、戌(橫戌、點戍、戊中空) 巳、已、己(巳滿、已半、己全開)
※地址:依該國行政區域劃分為準。
如:中華民國有院轄市、省級和省轄市、縣級和縣轄市。
地址的第一個字低四格與左邊佛堂的佛字同高(參下圖,注意虛線高度)
六都為院轄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六都的地址不用冠台灣省,表文若有印台灣省要圈掉。
如:臺北市○○區○○路(街)○巷○弄○號○樓
地址數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〇,不寫「零」。
例:一〇九巷三十五弄二十號,不寫「二〇號」
樓層寫實際樓層,一樓也要寫。佛堂加蓋依實際樓層寫
例:臺灣省○○縣(市) ○○鄉(市、區、鎮)○○路(街)○號一樓。
如到外地(國外)臨時辦道,地址:寫辦道時的住址。
表文地址寫好再寫佛堂壇名:
佛堂因在地址之下足以識別,不需加地區
如:※公共佛堂寫:「○○壇」。※家庭佛堂寫:「○氏」
※臨時佛堂寫:「○○壇臨時」
※中心佛堂「崇德佛院」、「崇慧佛院」
備註:上天註冊佛堂、佛院名稱的統一事宜宣佈:如有○○書院可用於對外之稱呼,對於正式列入求道表文者,規模大的用○○佛院、規模小的用○○壇稱之。求道表文皆以佛院或壇稱之,不以書院名稱。
(106.11.29 崇德負責群決議)
※欽加頂恩:
因為還是在第十八代祖師師尊張天然、師母孫慧明的天命之中,所以欽加頂恩之後,併寫師尊張天然、師母孫慧明二位老大人 的名諱 。
※引保師:
1.
同一人於同一場次,可引亦可保,在表文之引保下各寫一次即可,惟同一求道人之引保師,性別須相同,同為乾道或坤道,不可一乾一坤。
2.
引保師姓名不冠乾坤,二個姓名之間用空格或加「•」。
3.
若引保師人名過多,一張表文無法全寫時,可再用另一張表文填寫,惟引保師與求道人需在同一張表文。
4.
三等親內,長輩可以當晚輩引保師;反之,晚輩不宜當長輩引保師。
(二〇一七年初點傳師班佈達)
5.
道親渡化親戚家人求道,平輩兄弟可當弟妹引保,反之不宜。三等親以上長輩,例如四等親的伯公、叔公、姑婆、舅公、姨婆等,如對是否適合當引保師,有所疑問,請示辦道點傳師慈悲。
6.
有關引保師等事宜確認如下: (106.7.20 崇德負責群決議)
1.
六歲以上童女,宜或不宜當童女求道人引保師?(可以)
2.
童女宜或不宜當乾坤求道人之引保師?(不宜當長輩之引保師)
3.
在校乾坤學生,宜或不宜當學校老師的引保師?(可以)
4.
非在校乾坤學生,宜或不宜當學校老師的引保師?(可以)
5.
點傳師當傳道師時,如自己渡的人,宜或不宜自己當引保師?(可以)
6.
曾經是發一組其它單位道親,三寶都記得,但無法繼續在該單位修辦,與引保師失聯2年以上,想在崇德修辦,需不需要重新求道?
(在正法正傳之單位求道者,則不用重求。)
(有天職者要立追隨願,無天職者則不用立。)
7.
當引保師需不需要人在現場?(引師要在場,保師可以不用在場)
※神祇俱庇今有
三人或三人以上寫「眾生等」,一至二人則直接寫求道人姓名,不用冠乾、坤、童、女。
※求道人書寫
1.
範圍:求道人姓名高度(含右上角性別),應低於師尊師母之姓,並於上聞的左邊一行
2.
每一位求道人姓名之右上角各冠以乾、坤、童、女之字,字要小一號,就像表文中的「兒等」、「愚兒」要小一號字。
3.
求道人姓名及引保師姓名以原生家庭之姓名為主,道場慣例婚後坤道
求道人不冠夫姓,身分證如有冠夫姓,請與求道人婉轉溝通說明道場
慣例,複姓(郭李)與冠夫姓不同。
4.
未有本國籍身分證者,宜用原國籍姓名書寫。
5.
申請身分證更名以後使用新名字,不用別名。
6.
16 歲(含)以上稱乾、坤,15 歲以下稱童、女。(不強調實歲虛歲)
7.
求道人多時,一張表文無法全寫,可再用另一張表文填寫,辦道時間、地址、佛堂名一樣要寫;當次辦道多張表文時,求道人與引保師必須寫在同一張表文。不能引保師寫在第一張表文,求道人寫在第二張表文。
※填寫功德費
1.
將功德費金額依高低順序分類,相同金額再依乾坤童女排序,金額高的先寫,若相同金額再依乾坤童女順序寫,若表文已寫好,後來的求道人功德費金額更高依序寫在後面。
2.
功德費寫法:幣別+金額+單位+整。
3.
幣別:中華民國(臺幣)、美國(美元)、中國大陸(人民幣)、香港(港幣)
4.
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愚兒二字寫於師尊張光璧的正上方
印刷版的求道表文:在愚兒正下方直接寫 張光璧
※表文校正正確後,先呈點傳師看過,如有誤漏即時補正,逢時辰交替時,請示點傳師寫何時辰,求道人姓名有少見的字要主動告訴點傳師怎麼唸。
※辦道時文書人員除表文書寫外,應建立各壇天榜錄,以備往後查詢。並至道務系統登錄辦道資料
※讀表新句:
虔心跪在◎明明上帝蓮下‧曰‧竊自開天以來‧已經三佛之運‧生民而後‧未得天道普傳‧理義不明‧道統已墜‧至今三千餘年矣‧今蒙◎皇天開恩‧正宗鐘毓於東土‧祖師鴻慈‧正派再振於把郡‧今時眾生塗炭‧未得救援‧水火劫煞‧已到眼前‧所以立下此會‧廣救無數眾生‧整起此著‧普收有緣種子‧不啻湯武鴻恩‧堯舜大德‧壇前◎上帝哂納‧案下神祇俱庇‧今有眾生等‧突破塵緣‧醒悟迷津‧懇祈◎上帝‧大賜明路‧兒等別無可陳‧惟獻清供素蔬‧以達◎上聞。
注意:讀表至◎有五處要舉眉齊。
「壇前上帝哂納‧案下神祇俱庇。」此處的斷句要注意。
2.「撤銷表文」使用時機:
※求道表文有書寫且已焚表,但沒有求道,最好當天送佛駕前或於事後有請壇場合辦理,獻香三炷香,十叩首,讀表,焚表後十叩首。或是於辦道時,讀完求道人表文後,接著讀撤銷表文亦可。
※讀表人:求道人點傳師或在佛堂的點傳師為讀表人,點傳師不在由資深講師或資深壇主為讀表人。
※表文中加註原辦道日期及辦道地址佛堂。
3.「更正引保表文」使用時機:
※因不明誤寫或引保師姓名寫錯字,宜用更正引保表文更正。
※讀表人:求道人點傳師或在佛堂的點傳師為讀表人,點傳師不在由資深講師或資深壇主為讀表人。
※有請壇場合辦理更正,獻香三炷香,十叩首,讀表,焚表後十叩首。或是於辦道時,讀完求道人表文後,接著讀更正表文亦可。
※表文中加註求道人求道日期及辦道地址佛堂。
4.「更正求道人姓名表文」使用時機:
※係求道人姓名誤寫錯別字時使用。
※讀表人:求道人點傳師或在佛堂的點傳師為讀表人,點傳師不在由資深講師或資深壇主為讀表人。
※有請壇場合辦理更正,獻香三炷香,十叩首,讀表,焚表後十叩首。或是於辦道時,讀完求道人表文後,接著讀更正表文亦可。
※表文中加註求道人求道日期及辦道地址佛堂。
5.「變更姓名表文」使用時機:
※求道後「國民身分證」變更姓名者。
※讀表人:求道人點傳師或在佛堂的點傳師為讀表人,點傳師不在由資深講師或資深壇主為讀表人。
※有請壇場合辦理更正,獻香三炷香,十叩首,讀表,焚表後十叩首。或是於辦道時,讀完求道人表文後,接著讀更正表文亦可。
6.求道表文之時間、地點寫錯時,以「更正求道人姓名表文」格式自行調整。
(二)超拔表文
一貫道的「超拔」禮節,是憑藉著上帝皇母無量慈悲的浩蕩天恩、殊勝天命,讓學修誠篤的天道弟子,能透過莊嚴隆重的儀式禮節,以至誠盡孝的「超拔表文」,將自身精誠修辦、行功了願的功德迴向,來超拔一層之父母,使尚在地府受苦之亡父母脫離閻君之轄管,直超理天,永享萬八之樂。此也是一貫道特別強調天命、末後一著的原因,並視之為「三曹普渡」、「受明師指點可超生了死」的另一個明證。
1>.超拔類別:①超拔長輩曰超拔(點傳師才可超拔祖父母)。
②超拔晚輩曰恩拔(恩拔要比超拔更需有功德)。
③超拔平輩曰義拔。
2>台北道場舉辦超拔。時間:09:00 報到,09:30 開始。
1.
超拔人資格條件:清口茹素、渡 15 人以上、講員、壇主齊家以上。
2.
功德費:新台幣五千以上。
3.
被超拔人宜為善終,若非善終者渡人數及功德費宜加倍為妥。
4.
出生後未取名登錄戶口者,不必辦超拔。
※超拔掛號單:
超拔人需事先填寫,各項欄位均需填寫清楚,相關點傳師及區召集小組點傳師簽註後,轉至各區文書組彙整。
※超拔需齊家求道:如超拔父母,超拔人之兄弟姊妹需已求道。
※自殺亡靈可以超拔,其條件為:超拔人必須壇主以上清口、齊家修道、渡人40 人以上(超拔一般亡靈渡人數兩倍)(泰國則大於 40 人;美加則 20 人以下)、功德費比一般超拔酌量增加。(104.10.21 崇德負責群決議)
※超拔人指自己,被超拔先靈指要被超拔的先靈。
※掛號、表文、籤條等均以超拔人分乾坤,先靈則不分乾坤。
※掛號時,被超拔先靈是超拔人之先父(母)、翁(姑)、兄(弟)、姊(妹)......等關係,掛號人員須詳細細問清楚,如對稱謂有疑問,應立即請示助理點傳師。
※若父母雙亡,且均未求道,須一起超拔。掛號時若只填寫超拔先父(或先母),必須問明母親(或父親)是否健在,或已求道否,並在掛號單之備註欄註明另一位尚健在或已求道(歸空)。養父母、繼父母、翁姑等亦相同。
※如亡父母及亡兄弟姊妹尚未求道,應先超拔父母,爾後再義拔亡兄弟姊妹;掛號時若是填寫義拔兄弟或姊妹,掛號人員應問清楚父母是否已求道,並在備註欄註明父母已求道。
※點傳師才可以超拔祖父母,其他可超拔父母親或其他親人,如養父母、兄弟姊妹、叔伯母、小叔。
※不適合超拔之關係:A 岳父母(應由太太超拔) B 未出生、出生後未取名登錄戶口者,凡不適合超拔者因情況特殊則需先請示許可。
※掛號時如果要超拔亡靈不知道姓名,應先請示重新命名,再掛號超拔。
※掛號時亡靈姓名要問明寫清楚,如有特殊少見的姓名應於掛號單上注音以方便唱名。
※掛號時超拔人姓名不冠夫姓,亡靈姓名亦不須冠夫姓,但無法分辨是否為冠夫姓,則照身分證上姓名填寫。
※特殊事項或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以免有誤。
※各區文書組彙整名單,上網路整批報名。
※表文部分:
※超拔表文應事前準備,依事先報名表填寫表文,並用鉛筆標記編號,方便尋找。另只填寫地址(不填寫日期)表文數張,備於現場補掛號用。
※一位超拔人填寫一張表文,一位超拔人同時超拔二位以上仍填寫一張表文。
※籤條須事先製作:用空白毛邊紙摺長度
10 公分,再以每張籤條寬度 2.5 公分摺好,每張籤條間用美工刀裁開,乾道超拔人與坤道超拔人的籤條須分別書寫,填寫籤條時,上下留天地各 2 公分,亡靈姓名寫在中間,以方便超拔頂籤時超拔人的手指有位置可押,籤條背面上方可備註編號方便整理,書寫完成將籤條依編號整理,若有超拔亡靈二位以上,將籤條上方相黏為一組。(如下圖)
※超拔文書作業流程:
※超拔禮節:
超拔流程暨各項工作分工
負責群:○老點傳師
護持點傳師:值季點傳師
總操持:○○○點傳師,副操持:○○○、○○○點傳師。
上下執禮:○○○、○○○點傳師。
佛殿、祖師祠獻供:○○○、○○○、○○○、○○○、○○○、○○○、○○○點傳師。
分獻:○○○、○○○點傳師。協助端供果:○○○、○○○點傳師。
陪壇:○○○、○○○、○○○、○○○、○○○點傳師。
唱籤:○○○點傳師,協助:○○○點傳師。
乾道遞收籤:○○○、○○○、○○○、○○○、○○○、○○○、○○○、○○○點傳師。
坤道遞收籤:○○○、○○○、○○○、○○○、○○○、○○○、○○○、○○○點傳師。
點道時協助翻籤:乾-○○○點傳師
坤-○○○點傳師
文書:○○○點傳師(○○區)
接待:○○○點傳師(○○區)
音控:○○○
交通:中心交通安排。
炊事:中心炊事安排。
供品準備:新莊區(前一天準備好即可)
超拔流程:
08:20~08:50 報到
08:50~09:00 集合(禪修音樂)
09:00~09:10 點名(核對)
09:10~09:50 超拔意義-○老點傳師慈悲
09:50~10:20 獻供、請壇、叩首
10:20~10:35 休息
10:35~11:10 超拔人就位(唱籤、頂籤)
11:10~12:00 ○老點傳師慈悲
圓滿 賦歸(平安果...)(超拔人先辭駕離開辦事人員謝恩送佛駕辭駕)
超拔程序解說:
1.
掛號:詳見超拔表文作業流程。
2.
恭請辦超拔之點傳師或助理點傳師慈悲,講述超拔之意義並點名。
3.
獻供、請壇。
4.
讀表。
5.
焚表、十叩首
( 先休息一會兒 )。
①乾道超拔人就拜位。
②恭請點傳師慈悲。
③作揖、跪、超拔人代表獻香三炷、三叩首、敬聽禮囑...三叩首。
6.
唱籤:
①安排一位點傳師至佛堂門口唱籤,乾先坤後。亡靈○○○遵命隨旨赴壇聽點。
②點傳師一一點道。兩位以上亡靈,助理協助翻籤
③點完後收籤。
7.
焚籤:十叩首
|
謝謝明明上帝普渡三曹 謝謝諸天神聖 謝謝彌勒祖師 謝謝南海古佛 活佛師尊 月慧菩薩 東嶽大帝 地藏古佛 十殿閻君 師尊 師母 點傳師 前人大眾 |
三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一叩首 |
起、作揖、超拔禮畢、放手鞠躬、退。
8.
恭請辦超拔之點傳師或助理點傳師慈悲。
9.
檀香排法:
3柱 獻供
5 柱 請壇
3335柱 九五大禮
3柱 乾道超拔人代表獻香
3柱 坤道超拔人代表獻香
(三)結緣表文
「結緣表文」的「結緣」,特別指的是在世眾生或子孫與神靈或亡靈間的相會,並透過文字甚至語言來交流溝通;而過程中所紀錄下來的文字則稱為「結緣訓」。
亡靈要結緣,必須在理天天佛院自修堂經過百日修煉、恢復純陽之體後才可進行。
同時,進行這種「結緣」的禮節,還必須經由上帝老母的救命恩准,再由仙佛菩薩帶領神靈或亡靈到佛堂中與道親或家人結緣。「結緣」的方式則是透過天地人三才以「開沙」或「借竅」的方式進行。通常以「開沙」的方式居多,「借竅」為少數。
由於道親眾多,三才有限,因此通常是點傳師以上才會辦理結緣,但若是在道場上付出真功實善者,或是殉道者雖非點傳師亦可申請。程序是家屬或道親可透過點傳師向道務中心申請,道務中心認可後向道場申請通過後即可辦理。
1.掛號填寫:
(1) 道親:編號、姓名、壇別。
(2) 親屬:編號、姓名、年齡、職業、關係(吃素一天,提早半小時到,掛號須安排場地集合,先請點傳師慈悲)。
(3) 此名單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留個紀錄,一方面便於稟報前人,另一方面則書寫在表文上,亦可提醒亡靈。
2.表文填寫:結緣表文前面可寫兩位代表,後面要把所有參與的親屬與名字全部書寫上去。若位置不夠,可再浮貼一張來書寫。
台北道場成道點傳師結緣申請表
※結緣禮節流程:
1.
結緣者生平介紹。
2.
獻供(子女獻,人數不夠,則由講師配合)不發爐,準備 3 柱線香。
3.
呈奏結緣表文:讀表
①家屬就拜位、作揖、跪。
②獻香三柱(或大柱香)
十叩首
③讀表(由長子讀)。
④焚表,十叩首。
⑤依早晚禮,而在各位法律主及灶君之間,加入東嶽大帝三叩首、地藏古佛三叩首。
4.
介紹開壇意義。
5.
恭請亡靈結緣:
三才開沙:①仙佛先開沙(報完佛號後再接駕)。
②亡靈開沙(亡靈參駕完若有果位,報完佛號後接駕)
③家屬壇前謝恩一百叩首完,亡靈繼續開沙。
備註:①被亡靈點到名字者先三叩首,結束時亦三叩首。
②子女須跪著聽。
③夫妻則站著聽。
④平輩站著聽。
⑤晚輩跪著聽。
6.
講解結緣訓。
透過「結緣表文」呈奏,進行「結緣禮節」之後,就是三才的「開沙」結緣。而在「開沙」後的「結緣訓」中,通常就會說明亡靈在理天的狀況,以及上帝老母按功定果所封敕賜予的果位。於是在禮節最後「結緣訓」的說明講解,就會將亡靈此生所修辦的歷程與付出再詳實完整的說明一遍,讓在場的家屬道親清楚深刻地領受亡靈「修辦典範」的感召與叮嚀勸勉,進而更加協勵自己精進不懈,真修實辦。因此「結緣」整體所代表的,也是白陽修辦史上一個個「修辦典範」的傳揚與銘記!
結論
綜合上文對於「三表」內容及代表意義的探討,可知「求道表文」、「超拔表文」乃人間眾生、氣天神祇、及冥界亡靈「求道」、「超拔」的依據,亦即「天命」流傳、「超生了死」的具體呈現;而「結緣表文」則是前述三者「超生了死」證驗的憑據。
要言之,「三表」表文的內涵,深刻地統攝了一貫真傳以「天命」(天恩)與「明師」(願行)為傳道核心的寶貴真諦。
1 法會愿文:
※乾坤各一張表文,弟子〇〇〇 以乾坤班員 1,2,3 號代表。
※毛邊紙分別繕寫乾坤名冊。
※法會表文折成六面,左右須折出寬約
1 公分的折行。
※名冊之折疊與愿文同,惟左右不需再再折出寬約 1 公分的折行,折成六面後,再對折兩次,使之成為 24 行之空白名單。
※名冊之空格,在折成 24 行後,上下對折,再折出約 1 公分給編號用,剩餘再上下折出填寫姓名、願立之空格(見附圖說明)。
※名冊格式為:第一張名冊編號、姓名、願立,惟編號之右一行須填寫乾或坤(見附圖)。班員姓名由右到左順序編號,上一行寫完後,再寫下一行,不須一上一下方式寫。第二張起不需要編號、姓名、願立。
※名冊之最後一頁同前頁編號方式,非法會班員要立願清口者,表文增加清口茹素,加寫於名冊最後面,亦填上姓名及願立。立清口願者,應先經主班助理許可,不列入班員人數。
※「重聖輕凡」、「財法雙施」願立可用蓋章方式或用毛筆書寫。
※寫好之表文及名冊,校對無誤後拍照留存,分乾坤兩信封袋,裝好交主班助理點傳師,如有誤漏即時補正。由主班助理點傳師交給讀表人讀表。
※班員立願時,文書人員應攜帶毛筆在旁預備更正,待立願完畢再離開。(其他班程有立願時亦同)
※法會班員名冊亦可製作 A3 電腦表格(附檔案),將摺好六折的毛邊紙墊在A3 表格上書寫班員姓名及蓋立願章,此 A3 電腦表格亦適用其它立願名冊書寫用。
※讀表斷句: 請大家隨我唸.愿文呈奏.弟子.請各報自己姓名.(「等」不用唸)誠惶誠恐.虔 心跪在.明明上帝蓮下.為表明心愿事.竊以弟子等.自得道以來.深蒙皇申慈憫. 祖師浩德.師尊師母.大慈大悲.救弟子等性命.脫出苦海.玄祖沾恩.此恩此德. 難報萬一.今又蒙前人.點傳師引保師成全.准許加入.率性進修班.蒙受仙佛. 慈悲顯化.警醒愚迷.又蒙前人.及各位講師.苦口婆心.講解道之寶貴奧妙.已 往未來.修道之過程.師尊師母.奉天承運.普渡三曹之證驗.弟子等.蒙受此 種恩德.始知天道.至尊至貴.感激涕零.悔恨過去.天恩師德未報.洪愿未了. 慚愧萬分.今願在.皇申蓮前.重發心愿.尊師重道.謹守佛規.重聖輕凡.財法 雙施.實心懺悔.報恩了愿.以報天恩師師德於萬一.如有虛心假意.立愿不了.陽 奉陰違.不尊師.不重道.不照愿實行者.願受天人共鑑.弟子.請各報自己姓名. (「等」不用唸).俯伏百叩.中華民國 年.歲次.月 日立。
2 清口愿:
※除非緊急需要立清口愿,一般多在法會、新壇主立愿或於進修班畢班班可 立清口愿。
※寫法:①乾、坤各一張表文。②若人數多,則另用毛邊紙繕寫名冊。
※唸法:讀表一句,清口者跟一句,若老人家特殊情形要立清口愿,但其
本人無法唸愿文,其他人不可代唸。
※爾後立清口愿年齡以 18 歲以上為標準。(106/6/8 崇德負責群決議)
3 壇主(副壇主)愿:
※每年由道務中心安排新壇主研習時立愿,(有增加補立法會四條愿)。
※原則上至善班以上始可參加佛堂壇主。
※立過清口愿者為壇主,未立過清口愿者為副壇主。
※家庭佛堂不立壇主愿,但得父傳子,子傳孫。
※公共佛堂若有流動性,於適當時機,請求點傳師慈悲遞補新進。
※家庭佛堂青少年皆可為少壇主、副壇主,有立清口者為壇主,未立清口
者為副壇主。公共佛堂壇主、副壇主資格皆為乾坤身份,年齡在 16 歲 以上。辦學界佛堂如果學生不同組織或體系,則不可成全加入壇主、副 壇主。(106/08/14-台北道場點傳師會議宣佈)
4 講師、講員、辦事人員愿:
※崇德班畢班,培訓班練講通過,渡人數及實際的功德性夠,經前人(主 班助理)許可,提拔為講師。
※至善班畢班,合乎規定,則立講員愿。
新民班畢班,合乎規定,則立辦事人員愿。
5 懺悔愿(另有開齋懺悔):
資料來源:《發一崇德台北道場文書研習參考資料》(台北崇德佛院,2019年10月10日),頁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