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台北道場文書研習參資:台北道場文書常問Q & A
台北道場文書常問Q & A
法會訓文:
Q1.
訓文若有組合各區訓文,除標記批訓地點佛堂外,須標記批訓日期嗎?
A: 還是需要標記日期
Q2.
法會訓文、聖訓中心寄發份數?
A:依照手冊6份
Q3.
訓文空格:三才沒有空格,點傳師看過說要空格,請問以哪一個為準?
A:法會現場訓文空格,若有疑問,尊重主班助理點傳師之意見
Q4.
三才手稿如何處理?
A: 三才書寫的原稿訓文,寄訓文時一同寄給白水玫講師收。
Q5.
仙佛簡介:可否提供標準版,且已校稿完成版。
A:請參考光碟檔案,若聖訓中心有標準版再提供各區,若自行取得仙佛簡介內容請主班助理點傳師指導。
Q6.
白話訓:可否提供標準的白話訓資料庫,以供選擇,若有校稿過會更好,以免直接找網路不同來源。
A:各區歷年白話訓,文書平時自行整理分類備用,網路取得應慎重內容出處,如有不妥訓文印出難以追回。
Q7.
難字:難字皆以單字或片語方式查國語辭典後直接註解,沒有整句翻譯,因每人解讀不一。
A:訓文註釋宜整句解釋,難字再各別解釋,少見的字要注音。
Q8.
開沙的時候,地才寫的是草書,我們在製作訓文的時候,應該如何
A:在台灣寫正體字。
Q9.
鎮壇詩和仙佛報佛號是否要在同一頁。
A: 鎮壇詩和仙佛報佛號原則在同一頁,如放不下可分頁。
Q10.
訓文格式B5可否修改A4,外語訓文的封面要如何製作,可否統一
A:華語在台灣還是以B5為原則,外語封面及內文可用橫式,封面該有的日期、編號、地點都要有,適當位置即可
Q11.
封面主題的正確書寫方法應如何?
A:1.主題若為合訓的一部份,則應標明合訓的主題。例如:本區批「安」字訓,與他區批的「平」字訓合併,則應寫「平安」『安』字訓。
2.若未批聖訓主題,勿將鎮壇詩標題做為聖訓主題,應直接寫「仙佛聖訓」即可。
3.「仙佛聖訓」外框宜有較藝術化的設計,不會太呆板。
Q12.
仙佛批訓有用白話的訓文時,要不要加標點符號?
A:使用空格區隔即可。
Q13.
聖訓中版面的安排問題?
A:應注意字體的大小,應使版面看來有一致性,且每一頁的天地空間應一致。
法會其他:
Q14.
法會班員補畢班問題(第二天中午才到,可參加立愿補班﹖)
A:法會班員原則以能參加二天至畢班,因班員各種因素不能連續兩天,應請示主班助理點傳師,如只能參加第一天,掛號另行分最後一組,與服務組共識,座位由服務組安排及用餐,須提醒帶班要補第二天;法會第二天:已開過第一天法會來補第二天則掛號,未開過第一天法會要來開第二天者,須請示主班助理點傳師同意才可掛號,並提醒帶班引保師要補第一天。
Q15.
立清口愿時,目前可在法會中由主班助理來監愿﹖
A:先請示主班助理點傳師。
辦道表文:(有關地址)
Q16. 求道表文的地址,若為因應縣市升直轄市,則寫法比照台北市的寫法或另有其他方式?
A:請依照研習手冊說明
Q17. 若台灣省的台是否以國字「臺」為主還是都可以?
A:以「臺」為正式,用「台」亦可以
Q18. 佛堂恰為頂樓加蓋(如為頂樓加蓋,佛堂位於7樓,但實際地址僅到6樓,則表文中的佛堂地址應寫7樓或6樓?)
A:表文中佛堂地址依實際樓層。如:7樓為頂樓加蓋,佛堂位於7樓,表文中的佛堂地址寫7樓
Q19. 12層樓建築物,1~2樓是公壇,3樓以上是道親住家;
法會時在家壇(3樓李氏佛堂)辦道,請問辦道表文的壇名要如何填寫?
註:法會現場無場地可供辦道,借用家壇辦道。
下列兩個版本皆有人使用及不同意見,請示那一個寫法才對?
1.新北市○○區○○○路○段1號3樓李氏佛堂
2.新北市○○區○○○路○段1號3樓○○壇李氏佛堂
A:新北市○○區○○○路○段1號3樓 李氏
(按照家庭佛堂的寫法)
辦道表文:(有關引保師)
Q20. 求道表文引保師書寫時,姓名與姓名間需頓號嗎?
A: 原則上姓名與姓名間用空格,亦可使用「.」
Q21. 若當次辦道求道人多時,一張表文無法全寫,再用另一張表文書寫時,另一張表文各項內容仍需完整書寫嗎?若因時間時間較趕可否直接以小張宣紙直接書寫求道人及引保師名字浮貼於上?
A:求道人很多增加文書人員書寫多張,每一張表文求道人與引保師需在同一張表文,第二張表文亦須完整書寫,原則上不加工貼小張貼紙。求道表文可以預先書寫地址及師尊師母,日期不要書寫,確定要用在寫日期,以免作廢
Q22. 求道表文引保師之書寫順序是否須按年紀、天職、乾坤順序書寫?
A:無此順序規定,故不需要
Q23.
表文中求道人的姓名及引保師皆有錯誤時,該如何更正?
A:尚未燒表:錯誤字在該字左上角3/4處打圈,如:錯。不要用其他方式。
已燒表用「求道人姓名誤寫更正表文」及「更正引保表文」。
Q24. A.求道人姓名誤寫更正表文B.更正引保師表文裡面沒有求道者錯誤,與引保師同時錯誤更正的表文,或者是先更正求道人姓名表文,再填一張更正引保師表文,請幫忙解答。
A:分開處理,先寫更正求道人姓名表文,再填一張更正引保師表文,三炷香、十叩首、讀表二張、同時焚表、十叩首。
Q25. 甲在結婚前引渡ABC三人求道,是三人的引師,經過數年甲和A結婚,A成了甲的配偶,BC成了甲的公婆,BC成了甲的長輩是姻親。如此需要更正ABC的引師嗎?或是只需更正BC的引師?或是無需要更正?
A:婚後則是姻親關係,此狀況不需更正
Q26. 四等親以外之長輩能掛引保師嗎?(EX伯公、舅公、姑婆)
A:四等親以外之長輩求道,晚輩當引保師,能避免也最好,請示辦道點傳師
Q27. 引師、保師不在場可不可以當保師?
A:引師一定要在場要立愿,如特殊狀況不在現場,應事先請示點傳師可不可以當引保師。
辦道表文:(有關求道人姓名)
Q28. 如求道人為外籍人士,以該國文字書寫名字或中文譯名?
A:外籍人士姓名原則用該國文字書寫,如證照有中文姓名可用中文姓名,不要譯名。
Q29. 外國道親在求道表文中,原名及翻譯名是否同時都要列出,方便點傳師唱名。
A:表文中不用自行翻譯名,使用原名或證照中文名,點傳師讀表時,翻譯人員可代讀原名
Q30. 請問表文部分:1~2人則求道人姓名,若求道人為一坤一乾,則表文是否要註明乾坤。例:今有 乾○○○ 坤○○○
A:表文不註明乾坤性別,下執禮也只報姓名不報性別
二位求道人,引保師剛好一組乾道一組坤道,引保師立愿時,下執禮兩位求道人姓名都要唸出來。
Q31. 越南道親,初求道時名字(中文),其口述音對;求了道因為發心再渡人前來佛堂求道做了引保師,事後該越南道親來佛堂時有帶居留證,那時才知道其姓名錯誤。那麼此時更正表文,如何填寫更正為正確?
A:引用「求道人姓名誤寫更正表文」即可
Q32. 表文中(坤道)求道人不冠夫姓,若以前求道拿身分證掛號,當時有冠有夫姓,現求道人也已歸空,是否要更正表文?
A:已歸空可以不用追溯
Q33. 求道表文中,若身分證有冠夫姓,是否以身分證為主,若沒有是不是就可不用冠夫姓(只填寫名字即可)
A:求道人姓名及引保師姓名以原生家庭之姓名為主,道場慣例婚後坤道求道人不冠夫姓,身分證如有冠夫姓,請與求道人婉轉溝通說明道場慣例,複姓(郭李)與冠夫姓不同。
Q34. 表文上原只有一位求道人,此時表文上:今有 ○○○,後來增為三位,如何處理?
A:將原來名字圈掉,改為「眾生等」。
辦道表文:(有關功德費)
Q35. 通常書寫求道人順序時以同一功德費金額,人數較多者置於前,再按人數多寡順序書寫?
A:將功德費金額依高低順序分類,相同金額再依乾坤童女排序,金額高的先寫,若相同金額再依乾坤童女順序寫,若表文已寫好,後來的求道人功德費金額更高依序寫在後面。
Q36. 功德費:在台灣是否須要寫「新台幣」(因為在大陸要寫人民幣)
A: 功德費寫法:幣別+金額+單位+整。寫「台幣」不寫「新台幣」
Q37. 功德費台幣○○○元正或整是否可以統一?
A:表文書寫「整」
辦道求道卡:
Q38. 求道卡的點傳師是要以姓名+點傳師還是姓氏+點傳師,要以哪個為主?
A:求道卡點傳師欄位,在允許辦道之國度,宜寫全名,未允許辦道之國度寫姓氏。
Q39. 未允許辦道國家是否發求道卡?
A: 未允許辦道國家是否發求道卡,由辦道點傳師決定,如果有發求道卡,點傳師欄位寫姓氏即可,以茲保護
Q40. 求道卡~佛堂應填求道佛堂或所屬佛堂?
A:表文地址 + 佛堂,佛堂因在地址之下足以識別,不需加地區,
※壇名欄寫求道佛堂
(非本壇寫法:求道佛堂(所屬佛堂))
※例:台北崇慧(致德),意即在台北崇慧佛院求道,屬於致德的道親。
※求道卡壇名:指求道的佛堂,因沒地址故可加地區以茲容易識別
※公共佛堂寫:「區+壇」。如:台北致德
※家庭佛堂寫:「區+壇○氏」如:台北致德李氏
※臨時佛堂寫:「區+壇臨時」如:台北致德臨時
※中心佛堂寫:「○○崇慧佛院+(所屬佛堂)」如:台北崇慧(致德)
如帶求道人到他壇或開法會求道,求道卡壇名可寫:求道佛堂+(所屬佛堂)
Q41. 求道卡的日期要以國曆還是農曆,以哪個為主?
A:最好兩個都寫。因有歲次則寫農曆,加寫國曆方便記憶。
國曆寫法用阿拉伯數字:1234… 農曆寫法用國字:一二三四…
年度印有民國:寫民國103年,年度空白:寫西元2014
辦道表文:(其他)
Q42. 表文兩側折邊有裂痕是否可以用,若不能用要如何處理?
A:表文兩側小心摺邊,如有裂痕視情況,可請示辦道點傳師
Q43. 今有眾生等(一個斷句或今有。眾生等。)水火劫煞已到眼前(一個斷句或水火劫煞。已到眼前。)
A:讀表文為一人在讀表,故只要讀得順就好。
Q44. 正派再振於郡,是指師尊在山東降世?
A:郡是指老祖師將道由此大道普傳之地,泛指山東
Q45. 寫錯的掛號單、求道卡、表文該如何處理?若一定要在八卦爐中焚燒,焚燒前後要做那些動作?
A:寫錯的掛號單、求道卡用碎紙機或撕掉即可,錯誤或破損之表文,將表文上已書寫之文字全部打圈劃掉(印刷部分不用),於送佛駕前,焚化於八卦爐中。
Q46. 家屬臨危趕立清口愿時,可由其家人代念﹖
A: 昏迷者,不宜求道。有殘疾者,應先齊家,且其家人具有三施功德,方可求道。
接線表文:
Q47. 手冊有接線表文,可否說明表文使用時機?
A:接線表文用在不同組線接線時,因過去佛堂少,因工作或遷移他方,當地沒有該組線佛堂,為就近成全進行修辦,到不同組線佛堂接近,故有接線表文,通常多是以具有天職者,在領導前人同意後,才可進行接線。現因各組線道務宏展,故鮮有接線。
Q48. 狀況:記得三寶,前賢已沒有成全;有求道卡,前賢已沒有成全目前處理是否參加發一崇德法會,或研究班即接線。
A:三寶記得無誤,引保師清楚,組線為正宗正脈者,在該道場未領有天職者,且久未接近該道場,先參加發一崇德法會,需向主班助理報告情況,同意後再進行。
其他:
Q49. 研究班檔案夾是否考慮回收?過期檔案夾可於忠義自班會議回收
A:民國103年起已由各區自行處理進修班聘書作業,包含班資料夾製作,故資料夾之使用由各區自行處理。
資料來源:《發一崇德台北道場文書研習參考資料》(台北崇德佛院,2019年10月10日),頁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