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台北道場文書研習參資:如何撰寫會議議程及紀錄

如何撰寫會議議程及紀錄

前言:

1.      會議目的讓成員瞭解道務方針,使道務活動順利推展。

2.      會議記錄目的是將會議討論之結論記錄下來;根據會議結論應該實行的事項,整理記錄以便日後工作之查詢。

3.      與會者清楚,未參加者瞭解,提高參加意願。


會議議程及紀錄:

議程資料來源:取得區忠義字班議程,請示本壇點傳師或義字班講師,要宣達或討論項目,會議前製作完成,並先給本壇點傳師或義字班講師、主席過目後,再列印給與會者,或製作簡報投影。

會議後將會議決議事項記錄,重點記載過程要點,如有指定人事物應詳細記載,為便於快速閱讀,可用行事曆列表方式補助。會議記錄應由主席及記錄人分別確認以示負責,經點傳師或忠義字班講師之確認方可送出,確認後迅速分發相關人員。


撰寫原則:

1.      會議名稱  2.時間  3.地點  4.主席  5.紀錄人員

6.           出席人員

7.           主席致詞宣佈開會:因記載篇幅或無特殊內容時可省略不記錄。

8.           點傳師慈悲或忠義字班講師勉勵:視會議性質或講話內容做記錄。

9.           各組工作報告:依組別、項目條列式記載,有附件併記錄寄出。

10.    討論事項:須經決議,經主席宣佈方可記載。

未決項目以附記處理留待下次再討論,由主席宣佈。

11.    臨時動議:有提案經與會者附議,由主席訴請與會者討論作成決議方可記錄。

未列入討論之議案,經主席宣佈,以個人建議方式列入參考。

12.    道場訊息傳達:以條列記載,便於閱讀。

13.    主席結論:主席應將會議之決議作結論並宣佈。

對重要宣佈或報告事項再做宣讀,提醒與會人員。

14.    下次會議:訂定下次會議日期、時間、地點

15.    其他:各種發言項目,記載不須寫發言人姓名為原則。


結語:

開會之忌諱: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開會容許不同意見的表達,目的在達成共識,會議決議事項,就算與自己理念、想法有落差,會後大家方向一致執行決議事項。

 

資料來源:《發一崇德台北道場文書研習參考資料》(台北崇德佛院,20191010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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