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台北道場文書研習參資:如何撰寫會議議程及紀錄
如何撰寫會議議程及紀錄
一、前言:
1. 會議目的讓成員瞭解道務方針,使道務活動順利推展。
2. 會議記錄目的是將會議討論之結論記錄下來;根據會議結論應該實行的事項,整理記錄以便日後工作之查詢。
3. 與會者清楚,未參加者瞭解,提高參加意願。
二、會議議程及紀錄:
議程資料來源:取得區忠義字班議程,請示本壇點傳師或義字班講師,要宣達或討論項目,會議前製作完成,並先給本壇點傳師或義字班講師、主席過目後,再列印給與會者,或製作簡報投影。
會議後將會議決議事項記錄,重點記載過程要點,如有指定人事物應詳細記載,為便於快速閱讀,可用行事曆列表方式補助。會議記錄應由主席及記錄人分別確認以示負責,經點傳師或忠義字班講師之確認方可送出,確認後迅速分發相關人員。
三、撰寫原則:
1. 會議名稱 2.時間 3.地點 4.主席 5.紀錄人員
6.
出席人員
7.
主席致詞宣佈開會:因記載篇幅或無特殊內容時可省略不記錄。
8.
點傳師慈悲或忠義字班講師勉勵:視會議性質或講話內容做記錄。
9.
各組工作報告:依組別、項目條列式記載,有附件併記錄寄出。
10. 討論事項:①須經決議,經主席宣佈方可記載。
②未決項目以附記處理留待下次再討論,由主席宣佈。
11. 臨時動議:①有提案經與會者附議,由主席訴請與會者討論作成決議方可記錄。
②未列入討論之議案,經主席宣佈,以個人建議方式列入參考。
12. 道場訊息傳達:以條列記載,便於閱讀。
13. 主席結論:①主席應將會議之決議作結論並宣佈。
②對重要宣佈或報告事項再做宣讀,提醒與會人員。
14. 下次會議:訂定下次會議日期、時間、地點
15. 其他:各種發言項目,記載不須寫發言人姓名為原則。
四、結語:
開會之忌諱: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開會容許不同意見的表達,目的在達成共識,會議決議事項,就算與自己理念、想法有落差,會後大家方向一致執行決議事項。